開設戶口
客戶可透過下列途徑開設戶口:
(1) 現場開戶
客戶可攜帶下列開戶所須文件,親自來臨本公司。
(2) 以郵寄方式開戶
如以郵寄方式開戶,須於金禧國際證券有限公司網站下載有關開戶表格及客戶協議書,填寫及簽署,連同所有開戶所須文件及一張不低於港幣10,000元票值並以祈付「金禧國際證券有限公司證劵有限公司」的劃線支票 (該支票須由閣下於本港註冊銀行開立的支票戶口開出,及印有閣下於身份證上的名字,而支票上的簽名必須與開戶表格及客戶協議書中的簽名一致),一併寄回本公司。
郵寄地址:
香港上環永樂街93-103號協成行上環中心15樓1506室
開戶所須文件
A. 個人或聯名賬戶
- 1. 賬戶持有人之有效香港身份證或護照
- 2. 最近三個月以內之個人住址證明 (如水、電、電話費賬單,銀行月結單等)
- 3. 有效銀行賬戶資料 (銀行名稱及銀行賬戶號碼)
B. 公司賬戶 (香港註冊公司)
- 1. 公司註冊證書副本 (核實真本)*
- 2. 現時商業登記證書副本 (核實真本)*
- 3. 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 (核實真本)*
- 4. 公司查冊報告副本 (如最近周年申報表) (核實真本)*
- 5. 有關批准開設戶口及授權人士之會議記錄 (核實真本)*
- 6. 所有董事、主要股東、獲授權人士及戶口最終受益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如為公司,請提供公司註冊證書副本) (核實真本)*
- 7. 最近之經審核財務報表 (如無經審核財務報表,則提供經董事核證之公司管理賬戶報表)
- 8. 董事個人擔保 (只適用於保證金賬戶)
C. 公司賬戶 (海外註冊公司)
- 1. 公司註冊證書副本 (若公司成立超過十二個月,則客戶必須提供由當地註冊處發出的公司存續證明) (核實真本)*
- 2. 組織章程大綱及細則 (核實真本)*
- 3. 於過去六個月內由有關公司的當地註冊代理人簽發的職權證明書副本 (發出該證明之註冊代理人須與公司章程中之註冊代理人一致,如不一致,則須提供由董事局發出之委任函件以委任新註冊代理人) (核實真本)*
- 4. 有關批准開設戶口及授權人士之會議記錄 (核實真本)*
- 5. 所有董事、主要股東、獲授權人士及戶口最終受益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如為主要股東公司,請提供公司註冊證書副本) (核實真本)*
- 6. 最近之經審核財務報表 (如無經審核財務報表,則提供經董事核證之公司管理賬戶報表)
- 7. 董事個人擔保 (只適用於保證金賬戶)
*核實真本-文件副本須經由董事、註冊公證人、執業律師、執業會計師或本地持牌銀行經理認證